摄影金奖属剽窃 版权维护难上难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12月27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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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1月6日,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学术部副主任许林在博客上发表《金像奖也有假吗》一文,称有人向他举报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驻会副秘书长桑玉柱的4幅获奖作品涉嫌剽窃,被举报作品分别与孟铁的摄影作品《天池奇观》等3幅作品和温波的摄影作品《晚霞映红长白山》几乎如出一辙。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1月7日,中国摄影家协会派调查组前往吉林调查事实真相。 

1月12日,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宣布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杯,并通报其工作单位。取消获奖资格的原因是“不符合申报规则”。“桑玉柱书面陈述此4幅作品系分别与本省摄影家孟铁、温波共同创作”。而任何“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都是由多名摄影家的集体贡献所构成,此类作品无法真实地体现摄影家个人的创作水平及风格,不符合参评作品必须是“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作品”的要求。“桑玉柱在申报时未对此情况加以说明”。 

1月13日,事件中心人物桑玉柱作出回应,称服从组织安排,并爆出“合作创作”是吉林省摄影界多年的“潜规则”。此说法一经报道,中国摄影家协会即作出回应,表示坚决反对“潜规则”。 

1月17日,吉林省文联决定免去桑玉柱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职务,不再主持省摄协的日常工作。

1月23日,因金像奖“剽窃门”事件,陕西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石宝*(王秀)在博客中发表声明,宣布退出中国摄影家协会和陕西省摄影家协会。她在博客中称“中国摄影家协会不反思在金像奖丑闻中的失误,反而发文件对批评者扣帽子打棍子。令人惊奇、疑惑、失望”。据称,有多名摄影家联名致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引入第三方,重新调查桑玉柱事件。 

事件影响:

2010年新年伊始,中国摄影金像奖就以 “剽窃门”事件撞入公众的视野。虽然事件到最后也没有完全确认争议作品是否“共同创作”,而且“是否盗用、剽窃涉及到对当事人的行为定性,这类问题应由司法机关作出判断,组委会没有权力对此作出判断”(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语),但在摄影界经年存在的潜规则、诚信危机等黑幕相继被批露出来,让某些以艺术之名而欺世盗名之徒望而生畏,也算是这一事件的意义之一。

各方观点:

王攀:对于桑玉柱获奖作品涉嫌剽窃一事,以及其所言的摄影界潜规则,需要一次彻底的廓清。因为,错误是有惯性的,舆论原谅它一次,它就会来第二次。(《桑玉柱事件不能就这样算了》,作者王攀,检察日报2010年1月20日)

段煜婷(连州摄影年展创办人、艺术总监):照片造假丑闻的频出,折射出中国摄影界的急功近利,缺乏自信、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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